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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食 2025-04-05 20:17:53 510 0
吴震,男,西元1957年生,江苏丹阳人。
郑注:王巡守,诸侯会者各以其时之方,《书》曰遂觐东后是也。郑注:天子以海内为家,时一巡省之。
如其所言,经之所以为经,正因与史相反。也正是在这种理解中,诸如《周官》这样的书,虽然未经孔子之手,但是仍然可以称周官经。至于殷、周之际,纣在上位,逆天暴物,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,天人之占可得而效,于是重《易》六爻,作上下篇。〔注〕此以《春秋》之义说孔子之德。郑玄的注经目标,是究先圣之元意,其基本背景,是体现在《汉书•艺文志》中把经学理解为王官学的体系。
晚清之言经史关系,今古文经师皆推至极端。郑玄所承者,是刘歆以降的经学传统。《王制》经注云: 《王制》:天子五年一巡守。
在具体经书上,刘歆发掘《周官》,以为周公致太平之迹,成为郑玄注经之本。故《礼》类之下,除了经记之外,还有武帝时期《封弹议对》十九篇,又有《汉封禅群祀》三十六篇。如古者诗有三千余篇,皆是先王之法,而孔子所取,上采契后稷,中述殷周之盛,至幽厉之缺, 孔子之《诗》,包括契、后稷、殷、周之事,先王之事既存,孔子之法亦在其中,此即孔子删《诗》以折中之也。《尧典》经注云: 《尧典》:五载一巡守,群后四朝。
而在郑玄的体系中,经书是自伏羲至孔子所遗的文献集合,而历史只是理解经书的一种方式,做为文献的经书本身是独立的。章学诚的经,定位于过去了的先王政典,即过去的圣王之法。
在郑玄所建立的经学大框架中,经书天然具有时代属性。如注《中庸》唯天下之至诚,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,立天下之大本,知天地之化育,以为大经,谓六艺,而指《春秋》也。六经既经夫子之手,则非先王旧史,而合在孔子新法。章学诚的要旨,在于阐述官师合一的理论。
并云王安石、王昭禹、姜兆锡说并同。以汉人观之,今文博士所治群经,此制并无丝毫异义。如天下大小,汉人皆知汉之天下非经说之五千里,但是无妨于政教。夫子之所以能够折中六艺者,正在于先王之法虽然各自不同,但经孔子删削之后,不同的圣王之法彼此互相照应、补充,构成共通的一套法。
历史只不过是郑玄的解经方法,而对后世章学诚、章太炎们来说,刘歆的经学的性质就是早期历史。这样,《周官》是周公致太平之迹,《尧典》等系于尧舜者,成为唐虞之制,《禹贡》等系于夏世者,成为夏法,《商颂》等系于商世者,成为殷制,这些不同的圣人之法之遗,构成了经学。
古代圣王之法遗留下来的经书,对郑玄来说,最重要的意义就是文献意义,注经即是注解文献,经学就是文献学。孔子之《书》,包括唐虞、秦缪之事,先王之事既存,孔子之法亦在其中,此即孔子删《书》以折中之也。
又,《史记》所述五帝三王历史,与《尚书》、《诗经》时代重合,多有异同,郑玄注《诗》、《书》,不需援引异同以解释之。在王官学的视野中,将经书看成历史本身,到了后世,极易导致将正史厕于王官之作,跻在经书之列。而如郑玄、何休,不论今古文,皆转向眼手之学,不再严守家法、师法,重新回到经文本身。郑玄经学的基本特征,是从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,转向究先圣之原意。观郑注《周礼•大行人》、《尚书•尧典》,即可以看到,郑玄在注经过程中,并没有对每一种制度都特别注明所属何时,是何代之法,但是,郑玄对经书的每一部、每一篇、每一句、每一字,背后都有一种时代的预设,作为注经的基本判断。此制合于天道,自然是常道常法。
二是孔子之作,惟在《春秋》。汉世经、史未曾分部,刘歆、班固将后来的史书厕隶经部,背后的思想,可以有各种解读,而后世古文家往往认为,如果六经是三代时期之王官学,那么,汉代及汉以后的王官学,即可以附在六经,其最极端者如段玉裁、章太炎之说,章太炎订《检论》云:段玉裁少之,谓宜增《大戴礼记》、《国语》、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、《资治通鉴》及《说文解字》、《周髀算经》、《九章算术》,皆保氏书数之遗,集是八家,为二十一经。
大宰诏王之八柄,与内史之八枋,相同者有爵、禄、予、置、生、夺、废,其不同者,一是顺序不同,二是大宰有诛,内史有杀。巡守之制,《尚书•尧典》云:五载一巡守,群后四朝。
因此,要在这一背景中认识郑玄。如其所言,经之所以为经,正因与史相反。
二经固足以明之,孔子所述尧、舜之道而制《春秋》,而断以文王、武王之法度。六经题目不同,旨意殊别,其中圣王之法时代不同,不相因袭,但经夫子折中,经书大义,相通无碍,互相发明,甚至典章制度,也同条共贯,彼此照应,互相补充。在司马迁看来,夫子之为至圣,是将帝王所遗六艺进行折中,折中之义,《史记索隐》引王师叔云:折中,正也。从经书来源上,刘歆所作,体现在《汉书•艺文志》中的《七略》,所构建的经书来源,成为郑玄理解经书文献的基础。
就算是孔子所作的《春秋》,所据材料,《感精符》、《考异邮》、《说题辞》皆云:昔孔子受端门之命,制《春秋》之义,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,得百二十国宝书。郑玄认为,孔子兼包尧、舜、文、武之盛德,但孔子有圣德而无王位,因此不是像周公那样制作礼乐,而是制作《春秋》。
一曰爵,二曰禄,三曰废,四曰置,五曰杀,六曰生,七曰予,八曰夺。《礼记•王制》云:天子五年一巡守。
况且《尚书》经孔子删削,成为孔子之法的组成部分,因此,绝不因舜是古代圣王,而使五载一巡守仅仅适合于舜时,舜之法即是孔子折中六艺之后之正法,具有常道的意义。在一部经书以内,要注解本经,必然以经书的文字、结构为基础,来理解经书本身,而不是想象经书文字背后的历史世界,通过这一历史世界的想象来理解经书文字。
此语实郑君之夫子自道,亦解郑之无上錧鎋也。因天道时有所生,岁有所成。经孔子制作之《春秋》,其事则齐桓晋文,其文则史,但是,孔子一字褒贬,其一王之法即寓于其中。而《易》,更是人更三圣,世历三古。
一是就圣人立法而言,孔子之前,虽然有长久的文明史,尤以周文最盛,但孔子综合前圣之大成而为至圣,至圣之至,是针对孔子之前的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等立法圣王而言。四,经学:王官学或文献学 郑玄并非横空出世,不承其先不启其后的经学家。
如果按照今文博士的逻辑,《尧典》此制,是在舜正月上日,受终于文祖之后,也就是舜所为之事,即是舜之制度。也就是说,经书的时间性为解经打开了广阔的空间,正是这样的空间,使郑玄可以囊括大典、网罗众家,而不是像何休之专据今文,且不采古文,或许慎之偏用古文,又择善而从。
如果孔子仅仅是整理先王所遗的六经,而五帝三王各有立法各自不同,那么,删述六经还先王旧法,便谈不上折中。五年者,虞、夏之制也。